关于广州南沙集装箱拖车司机疫情防控的管理措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港口及一线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广东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开展国际(含港澳)航行船舶登轮和港口码头作业人员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为了有效阻止疫情的传播,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南沙港码头01
 司机队伍的管理。各拖车企业须按最新公布的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及时筛查拖车司机队伍,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需强制隔离14天,经两次核酸监测正常方能上岗,进入港区开展作业。如有违反,该拖车所属公司列入“不受码头欢迎”名单,禁止该公司的所有车辆进入港区。
02
 业务办理。码头所有涉及拖车的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通过公司网站、微信等线上办理,无须与码头人员接触,避免接触传染。
03
 进出闸口的管理。集装箱拖车进出码头闸口,全部实行自动化,使用自动箱号识别,自动人脸识别,自动测温,系统自动记录。码头在入闸口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司机的健康和行程状况,司机扫场所码,体温正常、绿码方可进入港区。
04
 进入码头内的作业管理。拖车司机进入港区后,需全程戴口罩,严禁司机离开驾驶室,严禁司机下车和丢弃物品垃圾等,避免物接的传染。如装卸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电话联系港区中控(24小时中控电话,见进港证的背面)。如司机有异常状况,有发热、咽痛、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司机可以拨打码头中控电话,码头及时通知拖车公司,由所在公司负责及时送医。
05
 港区内的监控管理。港区内实行视频全覆盖,进行实时监控,并全方位巡查监督。
06
 拖车公司的管理要求。各拖车公司需落实主体责任,并承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按要求给司机接种疫苗,定期进行核酸检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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