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伊士运河事件EVER GIVEN号宣布为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当装载货物的船舶为一人或多人所有时,在为了维护全体安危而必须牺牲船货的情况下,所损失的利益由货物拥有人共同来分担,以调整损失程度。最新获悉,长赐轮船东已经宣布共同海损。这意味着所有货物利益方将要求在货物交付之前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随着对“Ever Given”号在苏伊士运河搁浅事件的调查开始,该船的日本船东正荣汽船Shoe Kisen于昨天上午宣布共同海损。对于做航运的朋友来说,共同海损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存在。

目前该船东公司已经任命Richard Hogg Lindley作为理算人来处理相关问题。截至北京时间4月1日2310,长赐轮仍在苏伊士运河中的大苦湖接受技术调查,该轮合适前往避难港进行卸货和维修还没有明确消息。

Suez Canal虽然积压在苏伊士运河的船舶预计能在未来几天里得以逐步疏通,但是长赐轮的调查何时能结束,何时能前往下一港,何时能够卸货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并且这个未知数可能还会非常的大。

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主席Osama Rabie在3月31日夜表示,“长赐”轮在搁浅事件调查结束前不得离开苏伊士运河。Rabie在接受Al-Hayah电视台采访时指出,“这艘船在调查结束前将在大苦湖扣押。”

Rabie称,货物将留在船上,如果船东拒绝赔偿损失,那么这艘船将被没收。这起事件的调查3月31日已经启动,“具体结束日期无法确定,这项任务快不得,也不简单,调查至少需要一周时间”。

根据目前的相关报道来看,长赐轮船体在搁浅过程中出现了漏水现象,但是似乎损坏并不严重,另外由于目前还没有卸货,是否有货物的损坏情况也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本次救助进行了6天,动用了10多艘拖轮以及两艘挖泥船,这其中所产生的救助打捞费用必然不菲。此外,苏伊士运河管理局(Suez Canal Authority)或船运公司等各种利益集团可能提出的赔偿要求,也可能也会带来一张相当“可观”的账单。

作为一种古老的海事法律制度,共同海损分摊的精神其实是很朴素的公平原则,就是受益方一起分摊为大家的共同利益而牺牲掉的损失和费用。只是很遗憾实现这种公平的过程有些复杂。
根据该制度,正常的共损分摊包括:宣布共损、与货方取得联系、交货前取得担保、评估各方分摊价值、理算、向各方获取分摊等。如果相关分摊方有任何不配合,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各种波折。尤其像集装箱船,通常货主众多,要完成前述环节甚至要花费好几年时间。

上一次类似的宣布共同海损的时间发生在2018年Maersk Honam火灾之后。在宣布共同海损之后,理算人将救助保证金定为货物价值的42.5%,并将11.5%作为共损保证金——这意味着货物价值10万美元的托运人需要支付总计54,000美元的保证金才能卸货。

这对于那些没有投保的托运人而言就非常的艰难了,因为货主可以留置货物直到支付定金。倘若货主们为其货物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还能借由保险公司分散赔付压力,但若是为省钱不购买相应的险种,如今巨额赔付的压力恐怕会压垮部分小货主和货代了。

“这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提醒货主和货代公司,远洋运输毕竟是有风险的,还是应该为货物购买相应的保险”,反观长赐号船东日本正荣株式会社和租赁方长荣海运,似乎并没有那么大的压力,毕竟有相关保险为其担负赔偿. 

什么样的条件和要素才能构成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必须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同一个海上航程中的财产必须面临着真实的、共同的危险。共同海损一定是为了整艘船舶和货物共同的安全而做出的。一方面,船舶和货物必须面临着真实的危险。危险本身必须是真实的发生,而不是船长或者船员主观想象出来的。例如,船长本身担心船舶在未来航行中会遭遇强风暴而提前做了相应努力和准备,这些努力和准备所产生的费用不足以认为是共同海损,因为危险本身并没有真实的发生,并且事后调查可能这些努力和准备本身也是徒劳的,但如果这些准备能够有效的化解当时可能存在的危机,即使危险没有迫在眉睫的发生,也能够认定为是共同海损;另一方面,船舶和货物面临的危险是共同的。对于船舶在空载时遇险所作出的牺牲以及单独为了某一方的利益所做出的牺牲,都不能被称之为是共同海损,因为此时船舶和货物并没有面临着共同的风险。

2,采取了有意和合理的措施。为了化解船舶和货物所面临的共同的危机,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措施本身就会导致船舶与货物的进一步损害,但仍然要故意的、主动的采取这样的措施,以求可以尽快的摆脱船舶及货物所面临的共同海损。例如,船舶起火,船长迫不得已有意的往船舱里喷水,但往船舱里喷水本身就会对货物产生损坏。尽管如此,损坏的货物就可以作为共同海损而由受益方共同的予以分担。同时,需注意的是,采取的措施必须要合理。假如只是部分的货舱起火,而船长却往全部的货舱灌水致使货物全损。这种措施不仅不必要,而且不合理,对于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就不应该让受益人共同承担。这里对合理的界定既要考虑到当时的条件,还要考虑到整个救助方案的可行性问题,是一个综合的判断。

3,要有效果。船长或其他救助人采取的措施必须要有效果,才能够请求共同海损分担,如果整个救助措施没有任何效果,自然也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受益人,船主和货主也就自然没有分担的必要,因为既没有维护共同的安全,他们也没有在这场救助中获得相应的益处。

4,作出的牺牲和产生的费用不能是必然的。船货双方所面临的共同危险必须特殊的,需要额外采取措施和牺牲才能换得的,如果牺牲本身不是特殊而是必然的,那么就不成立共同海损。例如,船舶发生火灾,船员使用船上的灭火装置救火,灭火装置本身就是为了灭火,对于这部分损失自然不能认为是共同海损。但是对于因灭火而造成的货物损失,如果同时还符合上述三个要件的,可以被认为是共同海损,从而请求受益人分担。

除此之外,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长赐”号船东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法,货主是接受还是有权反诉?我国的《海商法》和其他公约有些不同,但共同海损的几个构成要素是大同小异的。

“长赐”号船东有权宣布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宣告及理算可以不考虑“过失”,包括目前部分媒体报道的“船长操作失误“。在宣告共同海损后,作为货方也可以配合填报相关内容。货方对共同海损宣告后发生的受益人分摊,若确认是承运人船东不可免责的过失,则货方有权拒绝参与分摊。当船东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是否可以免责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时,则货方可以作为受益人先予以分摊,在责任确定后,货方再就分摊额向承运人船东追偿,同时货方也可以提出拒绝分摊的抗辩,待查清是否属于不可免责的过失致使共同海损后再决定是否分摊。值得一的是,对于此次“长赐”号是否构成共同海上,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详细的构成要素都没有公布,所以还无法判定是否构成共同海损。

Suez Canal长荣海运公告

公告称EVER GIVEN自马来西亚驶往鹿特丹途中,于埃及苏伊士运河发生搁浅事故,经过六天拖救作业该轮已于3月29日重新浮起。前述拖救作业为共同海损行为。

请参考船东及Richards Hogg Lindley所发出之General Average Declaration、Standard Instruction 及 Average Guarantee。根据我司提单条款第27条,除非货方将必要的共同海损担保(包含我方可能要求的额外担保)及相关文件提交给共同海损理算人并由其同意放货,否则货物将不得交付给受货人。为使贵方顺利领货及避免货物延迟交付,敬请儘速联系共同海损理算人并依下述指示提供必要担保及文件。

已投保的货物
(a) 由货物保险人签署的”共同海损担保函”(Average Guarantee)及提供货物发票影本,请依您的地区将文件寄至下列邮箱。请务必在邮件中注记船名EVER GIVEN及您的货物提单号码及柜号。
欧洲/英国地区,email:eg-casualty@rhl-ct.com,电话:+44 151 433 3320
其他地区,email: Singapore.GA@rhl-ct.com,电话: +65 6506 2897/8
(b) 船东选择不向货主要求”共同海损担保函”(Average Bond),不过共同海损理算人保留随时向货主要求该函的权利。

未投保的货物
(a) 由货主签署”共同海损担保函”(Average Bond) 及提供货物发票影本,文件可直接上传至以下链接:
https://eu.docusign.net/Member/PowerFormSigning.aspx?PowerFormId=86f508b6-b5f4-46fc-8fbf-e9ae19d5a58f&env=eu&acct=c8fe1757-d24b-4004-a382-f736dd5cf208&v=2&CasualtyId=7&CasualtyName=EVER+GIVEN+Grounding+in+Suez+Canal+on+23-Mar-2021
(b) 货方须支付现金担保,现金担保额度尚未确定。相关细节请参阅附件Standard Instruction及Richards Hogg Lindley网站以获得安排现金担保金额及银行帐户等资讯。
如需更多讯息或另行下载担保表格请至以下共同海损理算人网址查询,请选择船名EVER GIVEN,密码GE2123
https://rhlclientarea.ctplc.com

*併柜货物注意事项*
为迅速辨别柜内的个别货载详情,货代/货物承揽人应尽速提供共同海损理人併柜货物的完整舱单资料,资料中应包含提单号码、货物内容描述、货物重量、託运人及受货人。

为避免衍生不必要的领货延误,请儘速处理以符合共同海损的要求。再次提醒您,除非货方向共同海损理算人提供了上述共同海损担保及相关文件,否则货物将不得交付给受货人。若您尚有其他问题,您可透Standard Instructions中的邮箱与理算人Richards Hogg Lindley直接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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