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进口含有受控制冷剂气体的冷冻设备要求

你需要做什么

1989年《臭氧保护和合成温室气体管理法》(该法)控制着澳大利亚臭氧消耗物质和合成温室气体的制造、
进口和出口。

进口任何含有合成温室气体(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全氟辛)、六氟化硫(SF6)和氮三氟化物(NF3)的设备可能需要设备许可证(EQPL)

即使将空调或制冷设备等设备并入另一个物体(如汽车、船只、大篷车或其他车辆(包括土方移动设备),也可能需要 EQPL

进口任何设备(例如冰箱或灭火器)都可能需要设备许可证(EQPL),这些设备包含或设计用于使用盐氯氟烃(HCFC)制冷剂

在某些情况下,不需要许可证,例如,如果设备供个人使用,且在进口前已在海外拥有超过12个月:或者,如果设备含有合成温室气体(氟氯烃设备不可用),则可在小批量豁免下进口。在其他情况下,设备被禁止进口,例如所有氟氯烃设备都被禁止进口,但在某些情况下除外。下面的场景涵盖了一些更典型的设备进口

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您必须了解设备包含或设计用于操作的气体类型,以及设备中的气体数量(如果使用气体)。在设备上,例如在合规板或制造商标签上、包装上或产品手册中,可能会发现所使用的物质。否则,您可能需要向供应商或制造商寻求该物质的详细信息

如果需要证据,所有文档都需要用英语(或翻译成英语)

进口商面临的最常见的进口情况如下。此信息已准备为指南,告知您进口可能配备制冷剂气体的设备的立法要求。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进口运营团队。

有关何时可能需要许可证的信息可获得豁免 – 我需要许可证吗?
1989年《臭氧保护和合成温室气体管理法》(该法)通过各种许可证、禁令和报告义务,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合成温室气体的进口、制造和出口,以及含有这些气体的设备。存在对这些控制的豁免。请注意:某些豁免有特定的申请流程和条件。重要的是,在进口、出口或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或含有这些气体的设备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网站上的相关许可信息。不遵守许可要求是违法行为,可处以重罚
设备进口量小

合成温室气体设备:在日历年进口高达25公斤的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或氮三氟化物(NF3)设备不需要设备许可证

臭氧消耗物质设备: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允许无证低批量进口氟氯烃设备。从此,除非进口供个人使用,否则氟氯烃设备只能在设备许可证下进口,且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

进口个人设备


的设备不需要设备许可证 (EQPL)

拥有超过12个月,进口前供私人或国内使用:还有
进口到澳大利亚供私人或国内使用

澳大利亚边防部队负责在进口点控制这些物品。您的海关经纪人和/或澳大利亚边防部队官员可能要求您提供文件证据,以证明设备供个人使用,例如登记单、购买发票、保险单或保修文件

医疗或兽医产品

一些含有合成温室气体的药品、兽药、医疗器械和兽用设备,免征许可和征税要求

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被定义为符合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登记册 (ATGR) 注册定义的设备(链接为外部)。以下是在 ATGR 上注册的含有预定物质的豁免设备类型示例

医疗器械的进口商不需要进口许可证,也不需要在进口前获得豁免批准。未在 ATGR 上注册的物品的进口商可向该署寻求有关物品是否获豁免
的指引。

医疗设备:

计量剂量吸入器
用于眼科手术的设备和气体
用于口腔应用的粘合剂喷雾剂
线性加速器
电子显微镜
X光材料检查设备
超声波染料(肿瘤生长测量)
运动医学如冷喷雾剂
用于激光皮肤治疗的冷凝胶
其他豁免

用合成温室气体吹的泡沫

许可证和征税要求的豁免适用于某些含有合成温室气体的产品。这包括进口的泡沫设备或泡沫产品(聚氨酯泡沫气溶胶除外),或泡沫设备或产品(除膨胀聚氨酯泡沫气溶胶外)包含在其他进口产品或设备中

进口这些货物不需要设备许可证(EQPL)。如果您还进口非免税商品,则需要许可证

合成温室气体在制造过程中被破坏

如果合成温室气体用于制造产品,并且气体在制造过程中或制造过程后立即被销毁,则您可能不需要申请许可证。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部长或代表发出书面通知。请联系进口运营团队了解更多信息

原料

如果您正在进口或制造消耗臭氧层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用作原料,则可能不需要申请许可证。该法将原料定义为”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的中间物质”。请注意,报告义务仍然适用。请联系进口运营团队了解更多信息

用于铝生产的合成温室气体

如果合成温室气体作为铝制造的子产品形成,您可能不需要申请许可证。请联系进口运营团队了解更多信息

用于镁生产或铸造的合成温室气体

如果您正在进口或制造用于镁生产或铸造的合成温室气体,您可能不需要申请许可证。请联系进口运营团队了解更多信息。

方案 1 – 进口汽车和/或家用冰箱/冰柜供私人或家庭使用

我从海外搬到澳大利亚,我想进口我的汽车和/或家用冰箱/冰柜供私人或国内使用

进口可能符合个人使用豁免的要求。已:
的设备不需要设备许可证

进口前拥有超过12个月,全部或主要供私人或国内使用:还有
全部或主要为私人或国内用途在澳大利亚进口

可能会要求进口商提供设备供个人使用的证据,例如登记单、购买发票、保险单或保修文件

如果进口不符合此或其他许可豁免条件,您必须申请 EQPL。更多信息:

方案2 – 进口低容量合成温室气体设备

我正在进口低容量的氢氟碳化合物、PFC、SF6或NF3设备

进口商可在需要许可证之前的历年进口多达25公斤的合成温室气体(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PFC)、六氟化硫(SF6)或三氟化氮(NF3)。设备数量没有限制,设备可以一批或多批进口

进口商必须在日历年跟踪含有这些气体的进口,以确保进口符合低批量豁免
资格。

方案3 – 进口不含消耗臭氧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制冷或空调设备

我需要许可证进口不含消耗臭氧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制冷或空调设备
吗?

您不需要获得进口不含消耗臭氧层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设备的许可证。例如,许多新的家用冰箱和冰柜使用制冷剂碳氢化合物HC-600a,不需要许可证

可能要求进口商提供设备不含预定物质的证据,例如设备手册中包含的设备规格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材料

但是,禁止任何人进口或制造仅使用氟氯烃或氟氯化碳制冷剂的制冷和空调设备。不禁止使用其他制冷剂操作
的设备。

方案3 – 进口不含消耗臭氧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制冷或空调设备

我需要许可证进口不含消耗臭氧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制冷或空调设备
吗?

您不需要获得进口不含消耗臭氧层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设备的许可证。例如,许多新的家用冰箱和冰柜使用制冷剂碳氢化合物HC-600a,不需要许可证

可能要求进口商提供设备不含预定物质的证据,例如设备手册中包含的设备规格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材料

但是,禁止任何人进口或制造仅使用氟氯烃或氟氯化碳制冷剂的制冷和空调设备。不禁止使用其他制冷剂操作
的设备。

方案 4 – 空调系统中没有制冷剂的设备

我正在进口空调系统中没有制冷剂的设备。设备抵达澳大利亚后,空调系统将由持牌技术人员进行气体

您不需要申请 EQPL,但可能会要求您向澳大利亚边防部队(或您的海关经纪人)提供文件证据,确认设备不含任何制冷剂气体

适当的文件可以包括技术员完成的取出气体的证书、发票或工作订单,或制造商或供应商(在其信头上)发出的确认设备从未收取过气体费用的信件或文件

进口用于合成温室气体的设备没有限制。但是,设计用于使用氟氯烃的设备只能在有限的情况下获得许可证进口

方案5 – 进口1996年以前制造的车辆

我进口的是1996年以前制造的车辆。其空调系统设计为在氟氯化碳上运行,并含有氟氯化碳制冷剂
或者
车辆的空调系统设计用于氟氯化碳,不含氟氯化碳制冷剂

根据该法附表4,将装有专用于使用氟氯化碳制冷剂的空调装置的机动车辆进口到澳大利亚违反了氟氯烃/氟氯化碳设备禁令

车辆只有在符合情景 1.
中解释的个人使用豁免要求时才能进口

方案 6 – 进口 1996 年以前制造的不含制冷剂的汽车

我进口的是1996年以前制造的汽车。其空调装置已改装为使用氢氟碳化合物-134a,空调装置不含制冷剂

您不需要申请 EQPL,但可能会要求您向澳大利亚边防部队(或您的海关经纪人)提供书面证据,确认空调系统已转换为使用制冷剂 HFC-134a,并且空调系统不包含制冷剂

适当的文件可以包括合格的空调/制冷技术人员填写的证书、发票、工作订单或其他对账单,确认车辆的空调系统已转换为使用氢氟碳化合物制冷剂,且不含制冷剂

方案7 – 进口1996年以前制造的含有制冷剂的汽车

我进口的是1996年以前制造的汽车。其空调装置已改装为使用氢氟碳化合物-134a,空调装置含有制冷剂

进口可能满足个人使用豁免(情景 1)或小批量进口豁免(场景 2)的要求。如果导入不符合豁免条件,您将需要申请 EQPL。此外,您可能被要求向澳大利亚边防部队(或您的海关经纪人)提供文件证据,确认该单位已改用氢氟碳化合物制冷剂

适当的文件可以包括由适当合格的技术人员完成的证书、发票或工作订单,确认设备已改装为使用氢氟碳化合物-134a。更多信息:

方案 8 – 进口任何设计用于氟氯烃的设备

我进口的设备设计用于使用 R22(或其他氟氯烃气体,如 R123、R401A、R411B 等)

禁止进口任何只在氟氯烃上使用或设计用于操作的设备,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可获发进口许可证:

更换氟氯烃制冷或空调设备、预先存在的制冷和空调设备(这不包括拆分系统空调的完整或基本完整的室内或室外单元),
用氟氯烃制造的泡沫绝缘的设备,以及
当设备是附带的主要进口,它是不切实际的删除或改装设备:例如,将设备并入船只或钻机

可颁发设备许可证,允许在

该设备对于医疗、兽医、国防、工业安全或公共安全目的至关重要,不存在实际和有效的替代方案,或者
该设备用于测试、监测、实验室或分析使用,不存在实际和有效的替代方案,或
该设备与科学、测量或安全设备校准一起使用

除非进口属于这些类别之一,否则氟氯烃设备只有在符合情景 1.
中解释的个人使用豁免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进口

方案9 – 进口使用非管制气体操作的设备

我进口的冰箱或任何其他设备设计用于使用(或包含)制冷剂,如氨、二氧化碳或碳氢化合物(有时称为”天然制冷剂”)或氢氟烃(HFOs)

如果您希望进口的设备设计用于使用不是受控制的消耗臭氧物质或合成温室气体的气体,则您不需要设备许可证。但是,您可能会被要求向澳大利亚边防部队(或您的海关经纪人)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设备不包含预定物质(例如,设备手册中的产品规格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以确认情况确实如此

澳大利亚有几种替代气体,这些气体可能适用于与受管制气体相同的应用。这些气体不受臭氧保护和合成温室气体管理立法的管制,除非它们混合含有氢氟碳化合物或其他受管制物质。它们包括氨、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有时称为”天然制冷剂”)等制冷剂,以及氢氟烯烃(HFOs)。常见例子包括二氧化碳(R744)、氨(R717)、丙烷(R290)、异丁烷(R600a)和氢氟烯烃(R1234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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